大理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26-2027年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
第1号补遗通知书
致各供应商:
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“第六章”响应文件格式中“四、资格审查资料(七)法定代表人、其他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,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招采;注: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基础信息(体现股东及出资详细信息)的网页截图或注册地工商部门出具的股东出资情况证明复印件”。
现更改为:(七)法定代表人、其他组织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、管理关系的,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招采;注:提供承诺函。
本项目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变。
望各供应商及时须知,带来的不便之处,敬请谅解。
注:所有补遗书均视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,若对同一内容存在不同解释,应以编号靠后的补遗书所作的解释为准。
采购人:大理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
采购代理机构:大理琨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
日期:2026年03月12日
2026-2027年常年法律顾问选聘项目第1号补遗通知书.pdf
滇公网安备 53290102000558号